学术交流
刘文勇教授“中国古代文论研究漫谈”讲座回顾
(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文学院高端系列讲座)
发布时间:2023-11-07 浏览人次:

2023112日晚,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生导师刘文勇教授应邀在振华楼A215会议室为我院师生做题为“中国古代文论研究漫谈”的学术讲座,该讲座是“武汉大学130周年校庆学术活动·文学院高端系列讲座”之一。讲座由文学院副院长高文强教授主持,文艺学专业教师袁劲副教授,以及相关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刘文勇教授借用鲁迅《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之题,指出“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应该缓行”。刘教授的讲座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察“古代”。刘老师认为“古代”属于历史学研究范畴,应当“修旧如旧”,并引述黄侃、熊十力、梁启超、傅斯年等学者的观点为旁证。

其次,辨“文学”。“文论”乃“文学理论”之简称,研究“文论”必先辨析“文学”概念。刘老师指明,“文学”在古代多指“古典文献学”,如班固《汉书·西域传》“为文学者”,颜师古即注作“为文学,谓学经书之人”;因此,中国古代文论研究者不宜套用现代“文学”概念,而应该采用“文”或“文章”,二词涵盖了今天的“文学”,但范围更广博。刘老师建议硕博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时,可基于文体论,如“诗论”、“赋论”、“碑论”、“诔论”等,而不必纠结某一文体是否符合现代“文学”观念。随后,刘老师提倡优先研究经史子三部,并认为集部是经史子融会贯通后的“化学反应”。刘老师认同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略》对“文学”的界定:“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

再次,审“理论”。刘老师介绍了日、韩、中国台湾等地重视实证的文史研究倾向。他指出,理论推理与逻辑演绎并非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主流,故研究中国古代文论时切忌理论先行,宜优先使用实证方法尽力还原历史原貌。

提问环节,戴雨江、李程蔚、武虹、敖翔等硕博士研究生就相关问题与刘老师展开交流,如“文学”概念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理论之于研究的必要性、史料与解释的关系、对“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误读等。针对这些问题,刘老师表示,研究者不妨继续使用“文学”一词,但必须辨别该词语的古今差异,优秀的研究者应当同时具备文献考据能力与理论素养,需要在充分掌握文献史料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穿透文献的逻辑思辨能力。本次讲座,刘老师通过辨析“古代”、“文学”、“理论”三个概念,为同学们提供了清晰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思路,在座研究生受益匪浅。

(文字和图片:敖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