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关于2018年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出国(境)研修计划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人次:

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出国(境)研修计划”选派办法》(武大人字[2017]26号文,附件1)有关精神,学校将启动2018年第二批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出国(境)研修计划选派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派人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服务奉献、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候选人原则上45周岁以下,其他学科领域的候选人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候选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从事本学科领域前沿的研究方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4.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邀请方提供资助的人员除外。

5.已取得全球排名200名以内的高校(科研机构)或全球排名50名以内的学科专业或国际著名学者6-24个月的合作研究邀请信。

二、 申报程序

1. 1016--28日个人网上申报,提交材料。申报网址:http://210.42.122.192/cg/login_simpletoLogin.do (注: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模式,具体操作见附件2)

2. 1031日前单位在系统中上传基层党组织鉴定意见,提交报送学校(具体操作见附件3)。

3.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4.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留学单位、研修计划和留学目标进行评议,拟定推荐人选。

5. 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决定资助金额和资助方式并按计划派出。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与学校信息门户登录账号密码一致。

2.如申请者已在国(境)外访学也可申请,但资助时间以正式发文时间起计。

3.选派人员获批后应于一年内办理派出手续,原则上不得改派国别和单位,否则应重新进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4.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管理办法,青年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连续一年以上出国。

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人事部师资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2841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81016

附件:

1、武汉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出国(境)研修计划”选派办法

2、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

3、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