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3年修订)》《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文学院制定2024年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文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不超过当年核定大类招生人数的30%。
二.申请转入文学院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取得我校学籍,已在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4.在汉语言文学学科领域有特长和志趣。
三.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因23版培养方案变动较大,原则上从外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先转入2023级中国语言文学大类,俟第三学期期末分流时再自主选择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本科批次武汉大学普通类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 2022级及以后的高水平运动员;
5. 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项目学生等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资格审核、专业笔试与专家面试三个环节。考核结果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打分由高到低排序。笔试环节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写作能力,面试环节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素养与知识结构。两项成绩中有任何一项不达标准则不予考虑。转入人数可少于计划人数与实际申请人数,最终考核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五. 实施流程:
(1)2023年12月29日前,文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完成本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设置。
(2)2024年2月26-2月27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3)2024年2月28日,文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转出文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4)2024年2月29-3月5日,文学院通知并组织转入文学院的学生参加考核。文学院将确定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后报本科生院,同时做好线上考核预案。文学院根据转专业计划数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5)2024年3月6日,文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6)2024年3月7日-3月13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结束后,在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7)2024年3月14日,文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六.转专业中转入学生的学费按照文学院专业学费标准缴费。
七. 转入文学院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凡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且要求不低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其他课程原则上不予认定为培养方案专业准出课程学分(可列入汉语言文学专业选修课的除外)。
八. 其他事项按照本科生院规定执行。
文学院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