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以党支部为单位, 在教职工党员中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为主题,围绕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形式活泼、新颖,寓教于乐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为学院科学发展和教书育人作贡献。
三、具体要求
(一)教职工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要以强组织、增活力为着力点,明确目标,突出主题,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调动党员参与热情,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提高活动实际效果。
(二)各党支部根据主题要求,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并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每个支部至少填报一项,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
(三)学院党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批通过的项目按每名党员人均400元/年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四)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上交立项申请表时间在5月30日前,各立项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五)各教职工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要有计划、有总结,为确保经费使用到位,产生效果,推进工作,报销时附上一份支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销发票应符合学校财务要求。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文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