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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1-22 浏览人次:

根据武汉大学教务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文学院2016年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

2016年文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不超过16人。

一、凡申请转入文学院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3、对汉语言文学有一定的特长和志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入文学院

1、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学生、保送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高考后通过面试录取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不符合《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规定的学生。

三、申请转出的学生必须符合《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44月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转专业的规定,并具有充分的理由。

四、操作程序

201622225日下午16点前,转出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后,交学院教学秘书,逾期不予受理。

2016226日,学院审批。

201631日,学生将经学院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2016324日,文学院通知转入学生并组织考核,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和我院转专业计划,择优选拔。

201637日,确定转入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审批。

201638-10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2016311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五、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六、非试验班学生转入试验班,按照非试验班的标准确定保研资格,即进入班级前15%才具有保研资格,不能享有试验班50%的保研名额。

七、转专业中转入学生学费的收取按照汉语言文学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费。

八、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凡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且要求不低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其他课程原则上不承认学分(可列入汉语言文学专业选修课的除外)。

九、其他事宜按本科生院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8754306(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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