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文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成立考核工作专家小组,按二级学科确定候选人及进行综合考核,确保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25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6人,均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计划4人)。各类专项计划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候选人的产生
(一)外语水平合格的认定
1.免试审核通过考生;
2.不予免试的考生需参加“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
3.专项计划考生按学校统一划线。
(二)确定候选人
1.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综合素养及能力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专家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按二级学科排序且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附件1),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4日。
四、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所有候选人须于2025年1月10日14:00-16:30持相关材料至学院A202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下列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交学院留存)。①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②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有效验证期内)和身份证原件;③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2.《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本人签名。
3.《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2)一份,本人签名。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五、综合考核
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核地点武汉大学文学院。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时提交)。
学院在综合考核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考生的考核(专项计划考生除外),并公布拟录取名单。对外语不予免试的考生,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达到录取线可确定为待定拟录取,该类考生需参加2025年3月15日的武汉大学2025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后,才能确定为拟录取,否则该类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无效。专项计划考核另行安排。
(一)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1.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按一级学科进行,包含专业英语(包括但不限于文献阅读、摘要写作等)和专业笔试两部分。
(2)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
英语口语。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英语应用能力。
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道德、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考核时间
(1)笔试:2025年1月11日上午
(2)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2025年1月11日下午
(3)面试:2025年1月12日全天
3.请候选人备注“报考专业-姓名”申请加入QQ群“文学院2025博士综合考核群”(群号码:953766678),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将在群内发布。
4.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调剂
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可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院内调剂,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考生调剂申请须经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填写《武汉大学培养单位内调剂信息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备案。
七、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按二级学科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详情参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参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站发布,初录名单会在学院网站公示10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4920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27-68752116,Email:wxyzs2022@126.com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