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24〕18 号)第十三条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考核通过,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序 号 | 姓 名 | 学 号 | 考核结果 |
1 | 钱墨痕 | 2019101110028 | 合格 |
2 | 刘纯友 | 2020101110001 | 合格 |
3 | 丁 娜 | 2020101110026 | 合格 |
4 | 张丽梅 | 2021101110009 | 合格 |
5 | 胡 璇 | 2021101110010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0月21日17点之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68756082。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