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工作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我院2025年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约64人(含强基计划8人)。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调整接收计划,并报学校批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将于推免接收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公布,给统考考生提供参考。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二)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2024年9月28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公告为准),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二)通过我院2025年推免预报名的考生,须于9月28日12:00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未在要求时限内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放弃预报名资格。考生回复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时间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在要求回应时限内回复者,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我院将依据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考生应在要求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灵活安排。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包含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
(1)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试等,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考查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待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并根据规定内容填写《武汉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和录取
复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上网公示。
七、材料邮寄
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4日(建议尽早完成纸质材料寄送,以邮局邮戳或快递单号寄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430072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文学院204室 肖老师,027-68752116(快递信件上请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
邮寄材料:《武汉大学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附件1),须有本人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公章。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参见《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执行。
本细则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