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关于规范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22〕89号)、《关于规范强基计划学生退出和补入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22〕113号)和《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汉语言文学专业(古文字学方向)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汉语言文学专业强基计划学生本科阶段实施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现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阶段性考核与退出机制
(一)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学业成绩包括已修专业必修课成绩、分流考核笔试成绩或科研论文成绩。综合素质采取面试形式评定成绩。总体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 强基班学生第一次考核在大二第二学期末(第四学期末)进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学生须退出强基班,转入同年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班学习:
(1)不能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分累计超过10分;
(2)综合学分成绩GPA低于3.0;
(3)分流笔试考核不及格或综合素质面试不及格;
(4)出现任何《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涉及的违纪行为;
(5)其它不适合在强基班继续学习而必须退出的情况。
2. 强基班学生第二次考核,即转段考核在大三第二学期末(第六学期末)进行,这一阶段的考核将决定学生是否具转段申请资格。个人须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转段考核,方可获得转段申请资格。考核条件与方式如下:
(1)个人在规定期限提交前三年学习情况自评报告、《武汉大学“强基计划”学生转段审批表》;
(2)提供由任意授课教师或学术导师或班级导师撰写的1~2份推荐信;
(3)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推免生推荐资格遴选条件;
(4)申请者所有课程无重修后不及格科目,综合绩点GPA3.3以上;
(5)学年论文报告等次良好以上,且转段考核(包括学年论文报告、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综合等次良好以上。
不能满足以上条件者,视为退出强基计划,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强基班学生通过第二阶段的考核,以及后续申请转入培养单位组织的接收考核,且撰写本科毕业论文,取得文学学士学位之后,方能正式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二)退出后的培养
强基班退出的学生,按照文学院普通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不得申请转专业,且不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退出前的已修及格课程学分经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审核后,可按照本科生院课程替换相关规定予以替换,并纳入毕业学分。
二、补入管理
强基班学生的补入在大二末至大三第一学期初(第四学期末至第五学期初)进行。当年度是否开展补入工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同年度分流状况综合评判决定。补入名额不得多于同年级退出学生数目。文学院普通班汉语言文学专业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以及弘毅学堂人文科学试验班同年级学生可提出申请,学院组织遴选考核,考核通过者补入强基班学习。
(一)报名要求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严谨学风,具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拥有良好的古籍文献阅读能力和外语水平,具备从事中国古典学研究的基本素养和基本能力;
3. 成绩优秀,综合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
4. 身心健康。
(二)转入申请准备材料
1. 填写《文学院强基班补入申请表》(随每年补入申请通知下发);
2. 已修课程成绩单及综合学分绩点GDP证明(本科生院盖章);
3. 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科研论文、大创项目、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4. 与古文字学方向相关课程授课教师的推荐信(1封)。
(三)考核要求
1. 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考试且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2. 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且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每人面试时长不少于15分钟。
(四)补入后的培养
强基班补入的学生,补入后按照强基班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补入前的已修及格课程学分经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审核后,可按照本科生院《关于规范课程替换要求的通知》(武大本函〔2021〕1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予以替换并纳入毕业学分。
三、其它事宜
1. 强基班的分流工作完成后,学院将学生学籍异动情况上报学校本科生院,同时协助学生解决因培养计划调整而带来的选课、补修课程等事宜;
2. 退出强基班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班的学生,需提交承诺书,本人及家长签字认可。
四、本方案至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文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本方案将适时修订。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2年7月15日制定
2024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