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1〕70号)、《2024年关于奖励前1%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学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2024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毕业生总人数前1%的,返还全部课程学分学费。文学院按照奖励原则,依据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数据,现对我院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6月11日17:00前向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27-68754306。
奖励名单公示如下:
1. 陈佳慧 2020301111082 汉语言文学专业
2. 刘一零 2019301050188 汉语言文学专业
文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