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文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补充拟录取博士研究生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5月11日至5月23日。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4年5月23日16:00前,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实名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
武汉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68752116
Email :wxyzs2022@126.com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