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转发《2017年“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人次: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突出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教研相长,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教学、勤于教学、精于教学的师资队伍,激励教师研究教学、创新教学,形成卓越教学文化。学校研究,决定设置“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现就2017年教学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包括4个类型,分别为专业建设教学岗位、公共基础课程(含通识课程)教学岗位、专业课程教学岗位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岗位。每种类型的教学岗位均设置“珞珈杰出学者、“珞珈特聘教授”和“珞珈青年学者”三个层次。

二、申报条件

申报“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科教学,品德高尚,无私奉献,严于律己,治学严谨,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善于将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善于总结教学改革成果。

2.申报专业建设教学岗位的教师须为专业建设负责人,且熟悉本专业发展最新动态;申报公共基础课程(含通识课程)教学岗位的教师须长期担任本科生基础课程或通识课程教学;申报专业课程教学岗位的教师近三年每年均为本科生讲授专业课程;申报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岗位的教师须为本科生讲授实验实践课程或指导学生竞赛。

3.在351人才计划聘期内的教师不能申报。

此外,各教学岗位申报者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珞珈杰出学者教学岗位申报条件:

1.一般应是二级教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视频公开课负责人、国家级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等,可放宽至三级教授。

2.全身心投入本科教学,为武汉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做出基础性贡献、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体制和模式改革中发挥引领性作用,取得显著成就。近3年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每年授课课时不低于54学时。

“珞珈特聘教授”教学岗位申报条件: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励。

2.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的经历,有稳定可持续的教学团队;师德师风好,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推动或参加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有较多的教研成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高,学生和同行的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在师生中有良好口碑;近3年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每年授课课时不低于54学时;年龄不超过55岁。

“珞珈青年学者”教学岗位申报条件:

1.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励。

2.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积极申报教学改革项目,主动参与教学工作、助教工作或相关教学发展培训活动,经常开展校内外教学交流,善于运用最新教学方法。近3年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每年授课课时不低于36学时,课程教学在学生课程评价体系中得分高于本单位平均水平,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年龄不超过40岁。

三、岗位职责

1.聘期内每学期必须承担至少1门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该课程须与聘任教学岗位类型相关。不断对教学实践进行总结,不断丰富教学内容,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主动承担教学研究项目,改进和完善教材内容,总结教学成果并积极推广与应用。

2.“珞珈杰出学者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全身心投入到相关教学岗位类型工作中,深入研讨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创建具有武大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学校人才培养顶层设计做出有卓有成效的贡献,并积极总结,须获得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校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

3.“珞珈特聘教授”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主持1项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省级或以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有影响的教学研究文章,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一等奖及以上;出版一部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教材或教辅材料;获得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4.“珞珈青年学者”层次的教师聘任期间必须主持或参与1项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省级或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有影响的教学研究文章,至少有1篇论文被评为武汉大学优秀教学研究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出版一部与聘任教学岗位相关的教材或教辅材料。认真总结教学相关成果,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

四、岗位待遇

“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聘用人员聘期3年,聘期内分别享受学校351人才计划中“珞珈杰出学者、“珞珈特聘教授”和“珞珈青年学者”相关待遇。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为各教学岗位提供10-30万人民币的工作经费。“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的管理考核参照《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相关条例进行,符合相应岗位申请条件的,可续聘或重新竞聘。

五、工作安排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和教学改革情况确定“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类型和名额。

1.各单位组织初评,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本科生院。

2.学校组织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事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教学岗位工作委员会,对各单位提交的初评材料进行复评。

3.学校对拟聘任“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教学岗位教师和学校签订权责合同,学校发文公布“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受聘人员。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申报工作,每个教学岗位限报1位教师,二级教授可以不占单位推荐指标。各单位须于2017年10月16日前,将2017年度“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申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七份报送学校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邮箱:23211152@qq.com。联系人:肖安东,电话:027-68753841。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351人才计划”教学岗位申报表

武汉大学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