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要求,为促进民主办学,实现科学发展,经学院党委同意,校工会批准,文学院决定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召开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及学校工会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6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报告、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为学院“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报告
2、听取并审议学院201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学院工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4、补选文学院工会主席
三、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2:15-5:30
地点:文学院五楼多功能报告厅
请全体教代会代表和列席代表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文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