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激励党支部和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科提供坚强保证,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党员组织关系在武汉大学文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隶属于文学院党委的党支部均可参加评选。
全院拟评选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支部书记6名。特别优秀者,经学院党委研究,推荐参加武汉大学“七一”评选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党内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党员队伍素质高、能力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支委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始终保持先进性。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服务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认可和好评,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
优秀共产党员要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学科研岗党员应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岗位党员应是管理育人、勤奋工作、服务师生的表率;服务岗位党员应是服务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表率;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应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关爱下一代的表率;学生党员应该志存高远、勤奋学习、成长成才的表率。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热爱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善于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出色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党支部遴选推荐。
1、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照评选条件,研究讨论提出本支部是否申报先进党支部。
2、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照评选条件,经民主表决提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支部党员数不足20人,可推荐0-1名优秀共产党员;党员数超过20人,可推荐0-2名。
3、各党支部书记对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优秀党支部书记。
(二)学院党委组织评审。学院党委组织评审组,负责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确定院系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表彰对象名单。
(三)学院表彰。“七一”前夕,学院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特别优秀者推荐参加学校“七一”评选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表彰是我院庆祝建党95周年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让评选表彰过程成为重温党员标准、增强党员意识的过程,成为发掘、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发扬民主,严格把关。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坚持标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使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的先进典型获得表彰。
(三)体现向一线倾斜原则。注重推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党员,注重推荐勤恳踏实、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党员。
党支部要精心准备有关材料,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1、2、3)。事迹材料要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典型事迹、媒体报道、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图文资料,要言之有物、条理清楚、精炼生动;表格填写要准确、规范。各类材料均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于6月12日11:30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68754313 电子邮箱:97268485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武汉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武汉大学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
中共武汉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