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关于2016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2 浏览人次:

全院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根据校历,2016710日至93日为学校放暑假时间。现将暑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10日(星期日)开始放假,94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6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967日(星期二至星期三)报到注册,2016级研究生新生于98日(星期四)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暑假期间,教师带薪休假。行政人员根据学校要求在713日(星期三)至830日(星期二)之间轮休,值班安排见附件。831日(星期三)正式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放假前,教师务必按要求提交学期考试成绩、试卷等信息材料。

(二)开学第一周,有授课安排的教师请提前备课,按时上课。

(三)安全提示:

1.学生:请学工口工作人员做好暑期留校及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安全教育,留校学生尽量集中居住,注意防暑防火;实践学生注意出行安全,暑假期间不要在陌生水域游泳。

.教工:长期外出时关闭燃气水电阀门。户外活动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注意防范暴雨、雷电、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注意饮食卫生,避免病从口入。

三、假期作息时间

713日至8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83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顺祝全院师生假期顺心愉快!

附件:文学院2016年暑假值班安排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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