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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1-14 浏览人次: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和《关于制定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文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

.文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不超过当年核定大类招生人数的10%。

二.办理转出时间为大二或大三春季开学第一周;办理转入时间为大二或大三春季开学第二周。

.凡申请转入文学院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 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 对汉语言文学有一定的特长和志趣。

四.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一下期末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入文学院: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 国防生、艺术类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 外语类保送生;

5. 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6.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五.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六.实施流程:

2019114日前,文学院在学院官网上公布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2019218-224日,学生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为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转专业申请,进入转专业申请页面,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019225日,文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审批本院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

2019226-31日,文学院通知并组织转入文学院的学生参加考核,根据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201932-37日,学校审批。校审批结束后,在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201938日,文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107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七.非试验班学生转入试验班,按照非试验班的标准确定保研资格,即进入班级前15%才具有保研资格。

八.转专业中转入学生学费的收取按照文学院专业学费标准缴费。

.转入文学院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凡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且要求不低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其他课程原则上不承认学分(可列入汉语言文学专业选修课的除外)。

.其他事宜按学校本科生院规定执行。


文学院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