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关于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人次: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8月20日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8月24日至9月4日部分本科生返校补习,9月5日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9月6日老生返校注册,9月11日本科生新生报到注册,学校即将迎来秋季学期全面开学、学生全面返校。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尤其是高校开学面临着人口跨区域流动性大、人员高密度聚集等疫情防控挑战,“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精神,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扎实精准做好秋冬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面复学复课,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恢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谋划开学准备工作

(一)学校的准备

1.严格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院(系)、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三案”,即开学工作方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提前有序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2.继续落实好健康检测制度。督促师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连续14天的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如实、及时上报学校。及时关注师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3.学校开学时间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境外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如返校,需按照有关要求向学工部门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工返校时,需按属地要求分类管理,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集中隔离14天或者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教职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需提供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4.教学各项准备到位。教学管理部门要根据春季学期线上教学情况,认真研究制定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并做好教材和实验教学等准备,确保有效衔接。教职员工要及时到岗,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5.学生工作部门要牵头做好家校联防联控,学生来校前应向学生及家长告知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指导学生做好来校路途防控工作,开学前14天无必需不外出旅行。要做好健康宣教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为各培养单位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印发指导手册,落实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6.宣传部、学生工作部门、校医院要积极谋划防控法规和制度的宣传、个人防护与消毒知识技能的培训,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培养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宣传部门牵头,做好“开学第一课”教育活动。

7.校医院、保卫部等开学前应积极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和疾控机构等保持联系,优化协作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

8.后勤保障部门要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和应急隔离场所准备,落实转运车辆和司机。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卫生大扫除,进行一次全面消杀。要对教学、科研、生活、体育场馆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新启用的校舍待专业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9.保卫部要做好校园常态化防控,继续对进出校园车辆及人员实施管制。组织好校园防控应急演练。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准备

1.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来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2.来校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消毒剂进行清洁处理。

4.来校途中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二、精细精准做好开学后防控工作

(一)学校管理

1.各单位要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

2.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组织学生尽可能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3.继续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师生非必须不出校,校外人员非预约不进校。保卫部要把好校门关,落实好返校学生校园管控措施。做好师生出入校时的扫码、测温工作,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4.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校内公共区域的环境消毒工作,每日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督促各单位做好负责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加强室内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5.食堂采取错峰就餐方式,确保师生就餐排队保持安全距离。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全环节可追溯,确保食品安全。

6.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入内。按照“本科生按年级相对集中、同类别学生相对集中、就近就便安排住宿”等原则,统筹制定新生宿舍分配方案。督促校外公寓管理方严格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宿舍管理的工作要求。

7.后勤保障部要牵头负责进一步完善与街道社区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整合社区干部、网格员、联系社区工作队、应急突击队、下沉社区党员、志愿者等,加强社区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筑牢校内家属区疫情防控阵线。

8.各校门、楼栋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应坚持佩戴口罩,户外活动在不聚集、不接触的前提下,可不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可不戴口罩。

(二)学生管理

1.学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有序报到。入校时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无特殊情况,接送人员不得进入校区。

2.学生在校期间应自觉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和个人的卫生清洁,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3.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4.学工部门应及时了解学生来校后的心理状况,密切关注因疫情、家庭经济困难、学业、思想情绪波动大的学生,开展“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三、快速反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迅速进入隔离观察点,并立即报告校医院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校医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排查、转运、就医等工作。

2.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启动校内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3.各单位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4.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提供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把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各项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防控科学有效,开学安全有序。附属学校、幼儿园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参照本通知精神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即亲自主持召开一次班子会专题研究秋季开学和常态化疫情工作,亲自牵头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学工作方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亲自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亲自开展一次全流程开学工作检查。

学校将开展督办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遵守纪律不严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各单位要避免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始终绷紧防控这根弦,在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推进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武汉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