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稳妥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职责: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
学院成立若干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并成立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专班。
配备充足人手,健全复核机制。在候选人名单产生、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准确。
三、招生计划
2022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28人,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2人。
专项计划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候选人的产生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候选人遴选原则,具体如下:
1.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专家考核组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培养潜力与个人综合素质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其中教育背景占总评分1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40%、培养潜力占总评分30%、个人综合素质占总评分20%。
2.根据学校和学院博士招生精神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考核组的评议结果,集体讨论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资格审查
所有候选人须于2022年4月2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wxyzs2022@126.com,学院将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 ①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②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③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④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上述①、②、④涉及的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命名;
③涉及的相关材料: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明等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综合考核资格审查1”命名;论文为一个文档(PDF或WORD),以“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综合考核资格审查2”命名;
2.《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以“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考生信息卡”命名;
3.《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一,手写体签名),以“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考核承诺书”命名。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远程网络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
1.考生需签订《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2.综合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学术道德、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形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内容由各考核小组决定。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听力与口语结合,以对话形式进行。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4月27日上午(具体安排会在群内发布)
外语水平:4月27日下午(具体安排会在群内发布)
综合考核:4月28日下午(具体安排会在群内发布)
3.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剂
1.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一志愿生源和调剂生源,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
2.学院内调剂:因内部专业或导师生源不平衡,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可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且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考生调剂申请须经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交研究生院备案。
八、录取及奖学金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不低于60分为及格。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0.4+培养潜质×0.3+外语水平×0.3。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按综合考核小组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五)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及奖学金详见招生简章。
(六)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会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2116
Email:wxyzs2022@126.com
附件一: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