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文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含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圆满结束。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讨论并集体通过,2023年拟录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含儒学)专项”博士研究生1人。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制向武汉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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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