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文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综合考核,经导师同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专家组集体评议结果、报考导师排序顺序补充候选人,现将补充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27日—3月3日,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3年3月3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候选人于2023年3月3日16:00前以“姓名-报考专业”申请加入QQ群“2023博士综合考核群”(群号码:301627147),考核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综合考核时间拟定2023年3月8日—3月9日,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详情请见学院网站“文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未按时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920
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2116 Email:wxyzs2022@126.com
附: 文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补充候选人名单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