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为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切实抓好《条例》和《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和准则刻印在全体党员的心上,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体党支部中开展学习《条例》和《准则》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认真学习《条例》和《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时间安排
教职工党支部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
学生党支部于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会前准备阶段,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和《准则》,学习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反腐倡廉文件(相关学习材料可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网站或学院网站教师专区下载)
2、邀请党委委员参加,做好记录。各党支部书记要邀请联系本支部的院党委委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召开的有关情况要及时认真地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妥善保管备查。
3、提升认识,模范守纪。通过学习和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中共武汉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