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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12-05 浏览人次: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申请者在2016年11月18日—12月31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含2017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详见《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武汉大学文学院寄送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材料接收地址:430072 ,武汉大学文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109) 殷昊翔老师,027-68752672。(快递信件上请注明“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
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请尽量通过EMS和顺丰快递寄送,以确保安全及时)。如考生在2017年初取得了科研等相关成果的,可以在3月底前补交材料,补交时请注明“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补交材料”。
四、资格审查。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及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准考。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学院将在2017年1月1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五、报到。因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安排,暂定外语考试时间为3月4日,故我院报到时间暂定为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地点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09),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为确保后续考试的有效进行,请考生务必按时报到,无故不报到者视为放弃。
六、外语水平考试及免试。详见《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七、专业综合能力考试。由文学院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学术基础和创新能力。考试时间暂定为:3月4日下午——3月5日,具体安排以报到时的通知为准。
八、确定候选人。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的成绩,对考生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导师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九、现场确认。详见《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综合考核。详见《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一、初录人选审定及公示。详见《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