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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按照随时申请、适时评审、择优资助、先到先得的原则开展引进项目资助工作,每年组织3次专家评审。现将2019年第二批引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

 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7.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9.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于2019615日前申报,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615日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

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人员的,其进站时间须不早于提交申报材料时相邻批次时间节点的6个月以内。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具体程序为:

申请人于201961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

材料。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8月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各流动站所在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人员按时申报,并按照《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及本通知向申报人员做好政策解释。

2、相关申报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进行下载。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7-68754011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编:430072

附 件: 1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docx



 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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