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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文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2-23 浏览人次:

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和《关于制定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文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

一、文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不低于当年核定大类招生人数的10%,不超过20%

二、办理转出时间为大二或大三春季开学第一周;办理转入时间为大二或大三春季开学第二周。

三、凡申请转入文学院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 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 对汉语言文学有一定的特长和志趣。

四、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一下期末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入文学院: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 国防生、艺术类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4. 外语类保送生;

5. 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6.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五、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六、实施流程:

① 每年冬季学期期末文学院在学院官网上公布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受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② 每年春季开学第一周周四下午16点前,转出学生将《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③ 第二周周一下午,学生将经学院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④ 第二周周五前,文学院通知并组织转入学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选拔。

⑤ 第三周周一,文学院确定转入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审批。

⑥ 第三周,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⑦ 第三周,文学院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七、转专业中转入学生学费的收取按照文学院专业学费标准缴费。

八、转入文学院的学生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凡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关且要求不低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其他课程原则上不承认学分(可列入汉语言文学专业选修课的除外)。

九、其他事宜按学校本科生院规定执行。

文学院

2017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