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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接收2020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人次: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按学校要求,我院2020年初步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生约63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调整接收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同意。

二、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年级、专业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外语水平要求: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3、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

4、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教育部开通时间为9月28日),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能被接收为推免生。取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最多只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通过我院2020年推免生预报名的学生(符合我院接收推免生的条件)须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后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报名时间及接收回复的时间为9月28日上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考生应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灵活安排。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专门人员进行,并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成绩核算和录取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上网公示十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六、拟录取推免生加群及材料邮寄

拟录取推免生请加QQ群519966830,并邮寄相关材料。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建议10月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寄送)

邮寄地址:430072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文学院204室 陈娜老师,027-68756082(快递信件上请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材料包含:推免资格证明、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英语资格证书、本科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七、工作要求

接收推免生工作启动以后,院里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复考生咨询,及时完成各项操作。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接收推免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文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