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
[转发]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浏览人次: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6号)的要求,为充分挖掘我校优秀课件资源,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水平,探讨和交流多媒体课件制作经验和体会,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大赛的通知文件(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我校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赛,根据大赛分组方式,我校教师可参加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微课组的比赛。

二、组织方式

本科生院将以学校名义组织统一参赛,并承担参赛评审费等费用。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此项工作,遴选优秀课件参加比赛。

三、作品形式和要求

作品形式和要求具体见《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和《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附件3)。

四、报名、报送及其它

参加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评比的作品,请按照《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要求,于7月1日后在优课网(www.uken.cn)“大赛报名系统”上填写参赛单位、作者和课件等信息(参赛单位请填武汉大学,不要填学院);在“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与课件一并拷贝在U盘中,并于8月20日前将参赛U盘报送至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教育技术工作室(工学部一教19楼)。本科生院、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赛。

参加微课组评比的作品请于8月20日前报送至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教育技术工作室(工学部一教19楼)。届时,本科生院、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和老师。请获准参赛作品的作者按照《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要求,于9月1日前在优课网(www.uken.cn)完成报名并上传微课作品。

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及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信息,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或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网站查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将比赛作为学院提升教师应用教育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本科生院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教育技术工作室。

联系人:余艳、冯博 联系电话:68752499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
                                                                       2015年5月27日